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五段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沛县五段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xìn】息公示,使工业集中区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开发区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jiē】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及项目信息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沛县五段镇人民政府
规划名称:沛县五段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规划
联系人:吕科
联系电话:0516-80366200
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经济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负责人:卢工
电话:15295568018邮箱:luxr@nuep.choilifat.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5zkkiAbIpsIGs82dT9q4g?pwd=k54m
提取码:k54m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自行至编制单位联系环评负责人索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在本【běn】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三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z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编制单位(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段镇人民政府
12-05